各院(系、部):
为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》(国发〔2012〕41号)和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》(豫政〔2013〕59号)精神,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工作水平,特制定《本科专业带头人及其培养对象选拔管理办法》,现予以印发,请贯彻执行。
2017年5月16日